专业类别
资讯类别
咨询

阅马场校区:

027-88392975 027-87819631

027-87896731 027-59842061

QQ:1025760691 博创教育-客服QQ

QQ:315358956 博创教育-客服QQ

QQ:1625398059 博创教育-客服QQ

汉口校区:

027-85718688

027-85781781

027-85718858

QQ:1913183535 博创教育-客服QQ

QQ:1914298841 博创教育-客服QQ

QQ:1915782808 博创教育-客服QQ

中北路校区:

027-87811101

027-59842071

QQ:2417596645 博创教育-客服QQ

QQ:1960801910 博创教育-客服QQ

青山校区:

027-86867661

QQ:1780043440 博创教育-客服QQ

光谷校区:

027-87208509

027-87528310

QQ:980014555 博创教育-客服QQ

QQ:974923077 博创教育-客服QQ

汉阳校区:

027-59848693

QQ:1903436036 博创教育-客服QQ

宝丰路校区:

027-59260656

QQ:2227432696 博创教育-客服QQ

十堰校区:

0719-8201544

QQ:1786787561 博创教育-客服QQ

首页 > 资讯 > 湖北关于停止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的通知
资 讯

湖北关于停止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11-25 浏览:523

各市州、直管市、林区、县(市、区)财政局:

  为促进依法行政,减轻会计人员负担,根据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《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》(财综字[2008]78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停止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自2009年1月1日起,全省统一停止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,包括考试合格取得的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、外省转入领取的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、遗失补证工本费等。

  2008年度考试合格的人员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仍按鄂价费函[2002]62号文件标准执行,即每本从业资格证书收取工本费15元,并向会计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

  二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停止收取后,各地核发从业资格证书所需经费,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,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工作正常进行。

  三、各地应按规定到原核发《收费许可证》的物价主管部门办理《收费许可证》注销手续,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。2009年1月1日前有关收费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比例上缴国库。

  四、停止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后,各地不得转换其它方式变相收取相关费用,对不按规定执行本通知的,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湖北省财政厅
二00九年二月九日